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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5.认证证书
 
 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5.2 认证证书的变更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变更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变更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变更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测或审查,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5.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6.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略)
  6.2 标志加施
  获得认证证书的摩托车头盔生产企业,应在获证的头盔产品上加贴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
  7.认证收费
 
 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1:

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所需资料



  1.产品认证检测项目涉及的企业技术条件(国标、企标或技术条件等)
  2.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说明
  2.1 头盔结构及技术参数汇总表,见表1
  2.2 外观照片(前、侧面各一张)
  3.相关的检测报告
  4.生产企业概况:
  4.1 注册的营业执照及商标证书的复印件
  4.2 生产情况(所申请的产品年生产能力及生产历史)
  4.3 关键外购件、原材料登记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单位、进厂检验项目)
  4.4 生产企业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登记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检定周期)
  4.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及机构框图/表
  5.产品使用说明书
  6.其它资料

表1 头盔结构及技术参数汇总表



  生产企业:

┌───────┬─────────────────────┐
│商标     │                     │
├───────┼─────────────────────┤
│型号     │                     │
├───────┼─────────────────────┤
│结构     │                     │
├───────┼─────────────────────┤
│材料     │                     │
├───────┼─────────────────────┤
│规格尺寸   │                     │
├───────┼─────────────────────┤
│种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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