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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海运
(集团)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140号)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中海集团2000年工效挂钩清算报表和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请示》(中海人字(2001)50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和换算周转量复合挂钩办法。工资总额的60%与实现税利挂钩,40%与换算周转量挂钩。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58595.7万元,换算周转量基数为38101195万换算吨公里,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13337.02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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