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
(2002年4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2001年,各地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粮食流通政策,继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扭亏增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国有5个省、直辖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盈利;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亏损比上年大幅减少。但是,各地开展扭亏增盈工作不平衡,有些省份亏损仍然较大,个别省份甚至增亏。今年,我国粮食主销区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中央财政增加了对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并进一步完善了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和监督管理办法,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粮食部门要扎实工作,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精神,把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作为今年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一、加强领导,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
今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的目标是:粮食主销区和执行销区政策的产销平衡地区要确保实现盈利,其他地区要比上年大幅度减亏。各级粮食部门要把扭亏增盈工作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大事来抓,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领导,实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把手”负责制。各地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扭亏增盈目标,并把扭亏增盈目标和考核的经济指标层层细划分解,直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今年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目标的实现。要把扭亏增盈目标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与职工的工资福利挂钩,按季检查,年度考核,奖惩分明。对扭亏增盈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奖励,并推广他们的经验。完不成扭亏增盈目标的要检查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对长期亏损,管理不力,经营不善的企业,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亏损大户要下大力气进行综合治理,实行领导分片到户,建立直接工作联系。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扭亏增盈工作定期报告,逐级实行财务盈亏通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解决企业在扭亏增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扭亏增盈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拓市场,努力做好粮食顺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