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建镇规划提高工程质量的通知
(建村[2002]91号)
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省建设厅:
六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工作的通知》(计农经[2000]2372号)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移民建镇规划与工程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建房质量不高、移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等。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做好移民建镇的规划,确保工程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利用国债资金进行平垸行洪、移民建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水患的决心和对受灾群众安居乐业的关怀。进一步加强移民建镇规划,提高工程质量,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认识肩负着的历史责任,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做好移民建镇工作。
今年三月中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分别与水利部、建设部、国家计委签定了“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在建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部门在移民建镇工作中的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责任落实、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把搞好移民建镇的规划与工程质量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确保移民建镇的规划科学合理和顺利实施
移民建镇的规划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各地要对将要实施和正在编制的规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规划选址、布点的科学性、水源点选择与道路交通的组织、耕作半径与移民生计问题的解决、土地的置换、地形与地质勘探等,既要因地制宜、又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移民建镇规划一定要按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不能擅自变更规划。
三、抓好移民建镇的住宅和公用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
房屋建设和公用基础设施一定要进行设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用灾后重建通用图;也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帮助设计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房屋;对于高坡、软土地基和地质条件复杂的房屋应单独进行地基勘察和地基设计。所有公用基础设施都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严禁无证或越级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