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航空无线电有害干扰查处工作的通知
(2002年5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民航总局航空安全紧急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查处航空无线电有害干扰,保证航空无线电台(站)正常工作,2002年5月17日民航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航空无线电有害干扰查处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
一、加强对各类航空无线电设备的管理与检测。配有无线电监测设备的单位,认真做好航空无线电频率的监测工作。飞行流量较大及出现有害干扰比较多的机场或区域,要确保各类无线电设备或设施工作正常,防止产生有害干扰。
二、加强与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联系与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联络方式和方法,保证在遇有有害干扰时,能及时有效地将情况报告给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