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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公告2002年第2号——受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监委)授权范围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申请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公告
(2002年第2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简称CQC)正式受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监委)授权范围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以下称新证书)申请,同时开始受理原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CCIB证书)、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CCEE证书)、电磁兼容认证证书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产品安全认证,其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CQC认证范围内产品的认证证书(统称老证书)转换为新证书的申请。
  为方便申请人,我中心在CQC网站(http://www.cqc.com.cn)开辟专用窗口受理上述申请,同时我中心各产品认证业务处室受理书面申请,有关资料请到CQC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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