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等七科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基[2002]5号 2002年4月26日)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落实《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配合从2003年起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的改革举措,我部组织部分专家对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进行了调整,并对普通高中语文等七个学科的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和审议。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等七个学科的教学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认真组织对各科大纲的学习、研究,积极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鼓励并指导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同时,继续做好师资培训、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各学科教学大纲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印发单行本,供各地订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