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紧围绕地方政府关心的发展经济等中心任务,选准科技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科技优势,集成相关资源和力量重点突破并取得成效,为落实科教兴省(市、区)做出突出贡献。
2.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与地方科技计划的结合,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联动的整体工作框架体系。
3.协调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地方科技工作,包括中央级科研院所、转制院所、大学和企业等,整合国家和地方的科技资源和管理资源,共同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4、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相结合,努力拓展地方科技工作发展的空间,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5、认真研究各地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加强调研,及时总结地方的创新经验,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和重点指导。
二、2002年重点工作
1.加强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针对加入WTO后的挑战和需求,为地方经济发展和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部要加强对不同地区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研究,启动区域创新体系研究、区域科技计划体系研究、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科技支持等重大战略研究,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帮助和指导地方开展“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研究,引导地方实施三大战略,开展专利试点和地方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试点工作。
各地科技管理职能部门要努力成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制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和指导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今年重点推动院所改革、中介机构发展、企业创新机制和地方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工作。总结交流地方开发类院所转制经验,年内完成全部转制工作;加大对广东、宁夏、沈阳三地公益类院所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力度,推动各地公益类院所的改革进程;出台鼓励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召开全国科技中介机构工作会议;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制定鼓励企业加强研究开发投入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科研机构与高校联合开展地方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培育地方重点实验室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地方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前沿学科的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
3.加强科技发展和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并鼓励地方创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