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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更名、迁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更名、迁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2]101号 2002年4月19日)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迁址暨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更名、迁址的方案。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8000万元人民币增至747271098.44元人民币。
  三、核准持股5%以上单位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元
  (二)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87090366.14元
  四、同意你公司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迁址到深圳市。
  五、暂不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
  六、你公司应按照《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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