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2002年6月5日)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申请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
二、公司的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