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监委、标准委使用英文译名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
认监委、标准委使用英文译名的通知


认监委、标准委:
  经总局领导批准,认监委、标准委英文译名分别确定如下: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译名为: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为:CNCA。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英文译名为: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缩写为:SAC。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