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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河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河北省原行业
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劳社部函[2002]72号 2002年4月16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请示》(冀劳社办(2002)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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