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设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中心站)的通知

  (1)负责组织开展渤海西部海域环境质量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和入海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具体承担跨省、市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参与组织编制并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监测计划;
  (3)负责渤海西部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状况报告及监测工作简报、快报的编报工作;
  (4)参与海洋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的研究、制订和验证工作;
  (5)承担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
  2、渤海环境监测东站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渤海东部海域(主要指辽宁省近岸海域,下同)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组织开展渤海东部海域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和入海污染源监测工作;
  (2)负责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例行监测及海水浴场水质监测;
  (3)参与海洋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的研究、制订和验证工作;
  (4)负责渤海东部海域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污染源状况报告及监测工作简报、快报的编报工作。
  3、黄海环境监测分站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黄海(主要指山东省、江苏省近岸海域,下同)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组织开展黄海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和入海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具体承担跨省界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参与海洋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的研究、制订和验证工作;
  (3)承担青岛市近岸海域和青岛奥运海上赛区的日常环境监测工作;
  (4)负责黄海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状况报告及监测工作简报、快报的编报工作。
  4、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的管理;二是组织开展东海(主要指上海市、浙江省近岸海域,下同)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2)参与制订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计划和技术方案,参与海洋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的研究、制订和验证工作;
  (3)负责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参与编写全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4)负责全国近岸海域入海污染源调查工作,并编制污染源调查报告;
  (5)组织开展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东海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入海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具体承担跨省、市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