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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设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中心站)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设立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中心站)的通知
(环办[2002]52号)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994年,你站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5个环境监测站组成了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该监测网自组建以来,在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总局环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是,沿海各地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发展不平衡,监测力量相对还比较分散,各海区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与管理区域中心,难以适应我国海洋环境管理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发挥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的作用,提高我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各海区分别设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中心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中心站)的设立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渤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西站(简称渤海环境监测西站),设在天津市,其依托单位为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渤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东站(简称渤海环境监测东站),设在辽宁省大连市,其依托单位为大连市环境监测站。
  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黄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简称黄海环境监测分站),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其依托单位为青岛市环境监测站。
  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简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亦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东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简称东海环境监测分站),设在浙江省舟山市,其依托单位为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名称不再保留。
  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台湾海峡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简称海峡环境监测分站),设在福建省厦门市,其依托单位为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东站(简称南海环境监测东站),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其依托单位为深圳市海洋环境监测站。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西站(简称南海环境监测西站),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其依托单位为北海市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分站的主要职责
  1、渤海环境监测西站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渤海西部海域的近海域(主要指天津市、河北省近岸海域,下同)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具体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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