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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报送材料要求的通知[失效]

  预测期间的确定:
  1.如果预测是在发行人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做出,则为自预测时起至该会计年度结束时止的期间。
  2.如果预测是在发行人会计年度的后六个月做出,则为自预测时起至不超过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止的期间,但最短不得少于12个月。
  盈利预测所采用的各项假设必须加以说明。注册会计师必须对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进行审查并做出报告。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必须与招股说明书所载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二十)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本节简要介绍发行人已签订的重要合同和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做出判决的的重大诉讼事项。
  重要合同是指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者财力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重大诉讼事项是指其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起诉。
  凡发行人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并行子公司、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股份的主要股东作为重大诉讼一方当事人的,都应予以披露。
  披露的内容包括:
  1.受理该诉讼的法庭的名称;
  2.提起诉讼的日期;
  3.诉讼的主要当事人和代理人;
  4.提起诉讼的原因和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
  5.请求何种赔偿,可能赔偿的数额或者受到的处罚;
  6.证监会要求予以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公司发展规划
  本节介绍发行人已经制定的、比较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与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
  2.发行人的发展目标和规模;
  3.发行人的市场发展计划;
  4.发行人的销售计划;
  5.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计划;
  6.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7.发行人的人员扩充计划;
  8.发行人的资金筹措和运用计划,等等。
  四、附录
  附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
  1、财务报表及其注释和审计报告(不少于三年的利润表,不少于两年的资产负债表,不少于一年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2.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如果发行人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或者既在境内发行,又在境外发行,由于会计准则的不同导致不同类型的股票同期财务报表数据不完全相同的,应当对其差异编制调节表,说明差异的原因;
  3.资产评估报告;
  4.盈利预测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5.法律意见书;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细则;
  7.发行人的营业执照。
  五、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各项:
  1.发行人成立的注册登记文件;
  2.主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批准发行上市的文件;
  3.承销协议;
  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确认报告;
  5.发行人改组的其他有关资料;
  6.重要合同;
  7.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时还应当说明备查文件的查阅期间(不应短于发行期间)和查阅地点。这些地点应当是投资公众较易达到的地点,例如发行人、承销商、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所在地等。
附件一          北京龙人股份有限公司
              (在北京登记注册)
                招股说明书
                (普通股)
             20,000,000股
                 重要提示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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