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口岸对进境集装箱集中报验、联合检查、统一收费的几项规定
(1993年5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
天津口岸对进境集装箱的报验为简化手续,方便货主,促进集装箱运输事业的发展,从5月1日起采取集中报验、联合检查、统一收费的措施,并做出以下几项规定:
一、天津商检、卫检、动植检分别在天津港集装箱公司设立办事机构,集中接受申报,实行现场申报、查验、出证、放行一条龙服务。集装箱公司为商检、卫检、动植检单位的现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二、凡发往天津以远及货主申请在收货地点检验、检疫的进境集装箱,收货地点又具备查验条件的,一般应易地查验,由商检、卫检、动植检出具易地查验证明。
三、集装箱封志未经海关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封。对装载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等国家卫生部门禁止入境的特殊物品及装载动植物性病原体、害虫、其它有害生物等国家农业部门禁止进境物的集装箱,卫检和动植检分别征得海关同意后,可先行开箱检疫。
四、在港口整箱发运或在港外拆箱的进境箱,货主在向海关、卫检或动植检申报时,应同时申报商检封识或拆箱检验,实行联合开箱查验,查验结束后,施加商检封志。
在港口拆箱发运的进境箱,货主在向海关、卫检、动植检申报,法检货物向商检申报拆箱检验时,应同时委托外轮理货公司理货,实行联合开箱查验、理货。属船公司负责按件接收集装箱货物的,由外轮理货公司施封;属其它交接方式的,由商检施封。
海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单独开箱查验及施封。
五、商检、卫检、动植检严格按照各自法规实施查验,不得擅自扩大各自的执法范围。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方便货主,便利进出。
六、对装有废纸等废旧物品的进境集装箱、卫检、动植检暂按现行作法实施检疫处理。
七、对商检、卫检、动植检申报、签证等费用,由市口岸委委托天津塘沽外运公司、天津港集装箱公司统一收取,然后按各自收费标准分别与商检、卫检、动植检结算。天津港集装箱公司凭在提单或其它有效单证上加盖的“天津口岸三检统一收费专用章”放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