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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函

  填表说明:长江干流一栏中填写长江干流排污口直排长江的排放量。

  3、为分析城镇水污染状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表7填写2004年污水处理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等指标。

  表7

长江中下游城镇污水治理情况表



┌─────┬───┬──────────────┬─────┬─────┐
│ 规划区  │行政区│    污水处理厂个数    │污水处理率│ 生活污 │
│     │   ├──┬─────┬─────┤  %  │水处理率%│
│     │   │个数│ 处理规模 │实际处理量│     │     │
│     │   │  │(万吨/日)│(万吨/日)│     │     │
├─────┼───┼──┼─────┼─────┼─────┼─────┤
│汉江流域 │湖北 │  │     │     │     │     │
│     ├───┼──┼─────┼─────┼─────┼─────┤
│     │河南 │  │     │     │     │     │
├─────┼───┼──┼─────┼─────┼─────┼─────┤
│鄱阳湖水系│江西 │  │     │     │     │     │
├─────┼───┼──┼─────┼─────┼─────┼─────┤
│洞庭湖水系│湖南 │  │     │     │     │     │
│     ├───┼──┼─────┼─────┼─────┼─────┤
│     │广西 │  │     │     │     │     │
├─────┼───┼──┼─────┼─────┼─────┼─────┤
│长江中下游│湖北 │  │     │     │     │     │
│干流区  ├───┼──┼─────┼─────┼─────┼─────┤
│     │湖南 │  │     │     │     │     │
│     ├───┼──┼─────┼─────┼─────┼─────┤
│     │江西 │  │     │     │     │     │
│     ├───┼──┼─────┼─────┼─────┼─────┤
│     │安徽 │  │     │     │     │     │
│     ├───┼──┼─────┼─────┼─────┼─────┤
│     │江苏 │  │     │     │     │     │
│     ├───┼──┼─────┼─────┼─────┼─────┤
│     │上海 │  │     │     │     │     │
└─────┴───┴──┴─────┴─────┴─────┴─────┘

  四、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为:以全面改善长江中下游水环境质量为基本目标,以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根本措施,以防治面源污染为中长远战略,把长江中下游污染防治工作与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流域生态保护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实现长江中下游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生态状况的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按照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遵循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区域环境经济特点,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策略,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2、确保长江中下游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有所改善。以干支流沿江大中城市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率,积极推行岸边城市垃圾处理,切实控制新污染源,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污染严重、规模以下的落后生产能力,削减长江流域的污染物排污量,保护沿江水源地。
  3、本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环境保护方针,加强流域生态保护,遏制人为生态破坏。长江主要干支流源头区生态保护要与国家的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草原沙化治理和矿山恢复等生态建设工程统筹安排,优先实施。
  4、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本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全面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当地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完善城市污水和垃圾收费制度,运用市场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证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三)规划目标
  到2010年,控制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恶化和水污染加重的趋势,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Ⅱ~Ⅲ类;长江主要支流入江水质达到Ⅲ类;鄱阳湖、洞庭湖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基本得到控制,富营养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
  (四)水质保护指标
  到2010年:
  ——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Ⅱ~Ⅲ类;
  ——汉江等主要入长江干流支流水质达到Ⅲ类;
  ——主要省界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洞庭湖湖体水质有所改善,消除局部江段重金属污染,湘江、沅江、资江、澧水入洞庭湖水质基本达到Ⅲ类。
  ——鄱阳湖湖体水质有所改善,富营养化趋势得到一定控制,主要入湖河流赣江、抚水、修水、饶河、信江水质基本达到Ⅲ类。
  ——每个城市至少明显改善一条水污染严重河流或一个湖泊的水环境质量。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总目标
  到2010年,长江中下游COD、氨氮排放总量比2004年削减4%,以此作为长江中下游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指导性目标。
  2、分省控制目标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表8确定本辖区的总量控制目标。

  表8

2010年长江中下游总量控制目标表



┌───┬───┬────────┬────────┬────────┐
│规划区│行政区│  废水排放量 │  COD排放量  │  氨氮排放量  │
│   │   │  (亿吨/年) │  (万吨/年)  │  (万吨/年)  │
│   │   ├──┬──┬──┼──┬──┬──┼──┬──┬──┤
│   │   │工业│生活│合计│工业│生活│合计│工业│生活│合计│
├───┼───┼──┼──┼──┼──┼──┼──┼──┼──┼──┤
│汉江 │湖北 │  │  │  │  │  │  │  │  │  │
│流域 ├───┼──┼──┼──┼──┼──┼──┼──┼──┼──┤
│   │河南 │  │  │  │  │  │  │  │  │  │
├───┼───┼──┼──┼──┼──┼──┼──┼──┼──┼──┤
│鄱阳湖│江西 │  │  │  │  │  │  │  │  │  │
│水系 │   │  │  │  │  │  │  │  │  │  │
├───┼───┼──┼──┼──┼──┼──┼──┼──┼──┼──┤
│洞庭湖│湖南 │  │  │  │  │  │  │  │  │  │
│水系 ├───┼──┼──┼──┼──┼──┼──┼──┼──┼──┤
│   │广西 │  │  │  │  │  │  │  │  │  │
├───┼───┼──┼──┼──┼──┼──┼──┼──┼──┼──┤
│长江中│湖北 │  │  │  │  │  │  │  │  │  │
│下游干├───┼──┼──┼──┼──┼──┼──┼──┼──┼──┤
│流区 │湖南 │  │  │  │  │  │  │  │  │  │
│   ├───┼──┼──┼──┼──┼──┼──┼──┼──┼──┤
│   │江西 │  │  │  │  │  │  │  │  │  │
│   ├───┼──┼──┼──┼──┼──┼──┼──┼──┼──┤
│   │安徽 │  │  │  │  │  │  │  │  │  │
│   ├───┼──┼──┼──┼──┼──┼──┼──┼──┼──┤
│   │江苏 │  │  │  │  │  │  │  │  │  │
│   ├───┼──┼──┼──┼──┼──┼──┼──┼──┼──┤
│   │上海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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