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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四)各地区在审查、复审时,应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

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省、自治区、
  直 辖 市
  或部门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
  申报专业: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 年___月___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人事部 │    编制    │
└─────────────────┴────┴──────────┘

填写注意事项



  1.本申报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由于字迹潦草、难以认清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专业学历”栏中应填写符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学历,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学位。对取得双学士学位者应分别填报。
  3.“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系指冶金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设计单位从事本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本办法下发之日前,按满周年累计计算。
  4.“正、副总工程师任职起止时间”,是指在有独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任正、副总工程师的起止时间,不包括单位内设部门的职务任职时间。
  5.“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主要经历”中,应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不同分别填写。其中:“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明确填写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性质。
  6.“完成冶金专业工程设计主要工程项目业绩”中,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印章。对其中各栏目按下列要求填写:
  “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须按照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确定的等级如实填写。
  “工作内容”应填写本专业勘察、设计及设计阶段工作。
  “本人起何作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或参加人。
  “完成情况及获何奖励”中“完成情况”部分应填写“在建”或“已建成”;“获何奖励”部分应填写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标准设计奖或有关冶金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标准设计奖或本专业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本人不在规定的获奖名单之内,不得填写该奖项。
  7.在本申报表中,凡项目有“□”的,均分别由个人或单位在所同意的相应项目“□”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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