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建立总署、各省局和新闻出版(版权)单位三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定期评估、跟踪考察和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按照规定的程序,定期选拔推荐一批党政领导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各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和高技能人才进入总署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点培养范围。形成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定期评选表彰机制。积极向中央宣传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和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14.积极利用高校教育资源,构建继续教育体系。继续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合作,培养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等紧缺人才。组织并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博士、硕士等高层次学历教育。协调联系教育部门开设新闻出版(版权)专业高等学历自学考试新专业,重点提高发行和印刷行业从业人员学历层次。
15.继续开展国际研修培训。扩大合作范围,继续与资质信誉优良的国外著名大学、新闻出版(版权)企业、高级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项目。拓宽合作方式,中、长、短期培训并举,定期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外研修和挂职考察。按照“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邀请国外专家来华讲学。
16.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为人才参加实践锻炼创造条件。以扶贫、援疆、援藏、挂职、基层锻炼、交流轮岗、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课题攻关等方式,提高各类人才及其后备队伍的实践能力,加强东西部之间、管理部门与新闻出版(版权)单位之间、新闻出版(版权)单位与学术研究单位之间的人才交流。
17.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快新闻出版(版权)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步伐,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在新闻出版(版权)单位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予以奖励。
18.完善新闻出版(版权)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新闻采编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统一考试的资格准入制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健全出版物发行员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基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发行企业负责人职业准入制度。
19.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破除体制内外人才相互封闭的状况,采取“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等方式,吸纳社会优秀人才为我所用。
20.加强人才信息工作。建立行业人才信息库,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建立新闻出版(版权)人才信息总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建立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子库,信息共享。建立行业人才统计制度,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的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