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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2005年~2010年全国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工作纲要的通知

  (1)培养和造就100名理论素养高、党性强、具有战略思维、国际眼光和较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新闻出版(版权)党政领导骨干。
  (2)培养和造就500名社会责任感强、精通新闻出版(版权)业务,对推动新闻出版(版权)业发展贡献卓著、在业内威望较高、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出版(版权)家;500名熟悉现代营销、物流管理和连锁经营并作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出版物营销商;500名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企业战略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能提升企业团队创新能力、能打造企业品牌形象的新闻出版(版权)职业经理人。
  (3)培养和造就1000名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学术造诣、在本领域有重要影响、能够发挥中坚作用的优秀新闻采编、编辑策划、经营管理、网络出版、版权贸易和学术研究的拔尖专业人才。
  9.积极启动高技能人才工程。通过学校培养、岗位培训、名师传授和技能竞赛等多种途径,培养印刷、复制、出版发行等环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重点培养百名高级印刷设计师、百名高级制版工艺师、百名高级数字印刷工程师和千名高级印刷领机,培养千名具有光、机、电一体化专业知识和技能,能适应光盘复制企业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百名高级校对,百名发行师和千名高级发行员。
  四、主要措施
  10.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3]26号)文件精神,大规模地开展人才培训。制定新闻出版(版权)行业中长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完善制度、制定政策,形成总署、省局和新闻出版(版权)单位三级培训体系,以上级调训、单位自主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落实各个层次的人员培训计划。对重要岗位实行持证上岗、资格准入制度。
  11.制定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措施。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分别制定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优秀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保障条件,支持各类优秀人才参加国内外考察研修和学术交流;支持他们承担重大出版工程和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对复合型人才和外向型人才、版权贸易和版权管理人才优先培养。
  12.加快速度,加大力度培养高技能人才。会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快制定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发行业各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健全新闻出版职业技能考核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开展技术攻关、技术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各类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鼓励支持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企业与高等学校或高、中级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培养后备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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