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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等关于开展“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的通知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
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
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的通知
(2005年10月15日 中关工委[200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工委、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农业厅(局)、文化厅(局)、卫生厅(局)、质检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体育局(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健康水平,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等单位决定开展“中国校园健康行动”。
  我国在校学生有2亿多,他们是振兴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兴旺发达和兴衰成败。
  当前,由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有些学生学习紧张,生活枯燥,处于超负荷状态;有些学生缺少体育锻炼,造成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下降;有些学生心理脆弱,缺乏控制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并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引导和改进。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是贯彻《意见》《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加强道德修养、提高综合素质的一项宣传实践活动。“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实现人的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关爱平台,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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