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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2号——禁止进口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82号)
根据《发布〈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轻总行管[1997]4号)第六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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