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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团工委关于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4.少数团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与党的要求、团员青年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要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团干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的要求,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努力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在共青团这个光荣的岗位上多做工作,增长才干。
  5.少数基层团组织软弱痪散,吸引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不强,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作用发挥不明显。要通过教育活动,推进各级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密切同团员青年的联系,竭诚为青年服务。努力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最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青年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6.部分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不健全。要通过教育活动,推进基层团组织按照要求,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新的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工作活力。
  7.各企业基层团组织存在的其他问题。
  五、组织领导和活动范围
  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参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领导机构在京的中央企业由中央企业团工委负责,领导机构在京外的中央企业以所在地团组织领导为主,中央企业团工委配合。中央企业下属各二级企业参照执行。
  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和不是中共党员的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在从事工程建筑、纺织生产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有着大批外来务工的流动团员。流动团员按照属地化的原则,以流入地为主参加教育活动。要将那些由于工作需要,受企业委派到港澳台地区或到境外工作的团员纳入教育活动中,采取不同方式,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安排好他们的学习。
  六、总体步骤和工作阶段
  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在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开展。在此期间,各在京中央企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企业党委(党组)同意后,确定具体起止时间。总的要求是方法简便有效,时间相对集中。原则上,各基层团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起止时间可由企业团组织结合实际,自行灵活把握。在京中央企业团组织在完成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后,须按评分表自评打分。完成各项任务,并取得良好成绩,经同级党组织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自评评分表同时报上一级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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