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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海水利用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工业大规模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冷却水是我国海水利用的主力军,而淡水价格是决定沿海企业利用海水规模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价格杠杆作用下,选择利用海水还是继续用高价淡水作为工业用水,将是沿海工业企业,特别是电力、化工、石化等高用水企业必须做出的选择。大规模直接利用海水、替代淡水作为冷却水,将有效地降低高用水企业的用水成本,是企业提高效益的重要措施。同时,海水淡化水用于工业锅炉除盐水,在淡水资源紧张、水价偏高的沿海地区,也是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益的有效途径。
  (三)我国海水利用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
  发展我国海水利用的有利条件和机遇:一是海水利用的技术不断成熟,同时,海水利用成本将不断降低,特别是海水淡化的竞争力将不断增强,将为大规模海水利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二是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机制的逐步形成,将有效地抑制淡水资源的消费,从而形成引导海水利用特别是工业大规模利用海水的动力;三是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将为海水利用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海水利用指导思想、遵循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特别是满足沿海城市和海岛军民与工业用水对海水利用的需求,坚持有效替代的方针,以大幅度提高海水利用规模和水平为目标,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按照“统筹规划,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法规规范,政策导向,技术支撑,示范推动,项目保障,市场培育”的工作思路,强化宏观调控,提高海水在解决沿海地区淡水资源短缺问题的贡献度,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1. 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海水利用,政府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培育和调控有利于海水利用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促进海水利用巨大的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同时,要有效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鼓励竞争,并不断优化海水利用的市场竞争环境。
  2. 坚持海水有效替代与优化沿海地区水资源结构相协调的原则。将有效替代原则贯穿于海水利用的各个方面。要在合理的经济技术条件下用海水替代淡水,这应成为对海水利用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使有条件利用海水的环节都能利用海水。同时,通过海水的有效替代,调整和优化水资源结构。我国严重缺水的沿海城市,应充分考虑用海水替代淡水,不断提高海水在水资源结构中的比重,使水源结构和用水结构得到优化。
  3. 坚持因地制宜、因需而用、大小并举的原则。一要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利用海水,严重缺水的沿海地区要扩大海水利用规模,不断提高海水利用水平;海岛要根据需求和条件,以海水淡化为主,以满足海岛军民生活用水为目标,切实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二要因需而用,大小并举,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用水需求量大、但淡水资源量不足的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适度发展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海岛及企业利用海水淡化水,则宜根据需求确定淡化能力的规模;企业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冷却水等,也宜因需确定海水利用规模等。
  4. 坚持海水利用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原则。海水利用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 “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海水利用产业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持续发展。
  5.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第一,现阶段海水利用以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为重点,兼顾海水化学资源的综合利用。在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大力发展海水替代淡水作冷却水,上规模、上水平。第二,加强分类指导。海水利用基础较好、严重缺水的沿海地区,要创造条件促进海水利用上水平,加强利用海水的综合示范,发展产业链,提高海水替代淡水的贡献度和利用水平;淡水资源较丰富的沿海地区,要从提高企业竞争力、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高度,重点推广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水作为工业纯净用水等。
  6. 坚持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海水利用要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依托,加快发展产业化,以产业化促进海水利用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的提高,降低海水利用成本,较大幅度的提高其竞争力。技术进步要坚持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提高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同时,要鼓励有条件制造海水淡化设备的企业与院所联合,产学研结合,走产业化发展之路,积极培育海水利用产业。
  (三)发展目标
  1.2010年目标
  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80~100万立方米/日;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550亿立方米/年;积极发展海水化学资源的综合利用。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达到16~24%。
  实施较大规模(十万立方米级)海水淡化和循环冷却等产业化示范工程,创建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和产业化基地,不断扩大海水利用规模,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努力降低成本,海水利用产业国产化率达60%以上,使海水淡化水基本能与自来水相竞争,并成为可为缺水城市提供安全可靠优质淡水的重要水源。初步建立海水利用标准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形成海水利用朝阳产业,参与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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