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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12、经费,①表二中的经费,指企事业单位用于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的经费;②表三中的经费,指企事业单位用于职工在职培训教育的经费;③表四中的总经费,指企事业单位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总支出。
  13、培训机构,指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培训中心,如管理人员培训中心、技能培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心等。
  14、校舍面积,是指专用于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租借教室、临时工棚和未竣工的校舍面积。
  15、工资总额,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

填 表 说 明

  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是本年初即1月1日。统计时期是上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职培1-1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
  1、表栏关系:职工总数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 + 专科 + 中等职业教育 + 高中 + 初中及以下,即1=2+3+4+5+6+7+8。
  9=10+11+12,13=14+15+16+17+18
  2、 “硕士研究生”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

  职培1-2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统计:
  1、本表各栏按人次统计,同年的“在学”人次包括同年的“毕业”和“结业”人次。即:在学 ≥ 毕业 + 结业
  2、表栏关系:11=2+3+5+6+8+9,10=1+4+7。
  3、“经费”以万元为单位,要求保留两位小数。

  职培1-3职工在职培训情况统计:
  1、本表各栏均按人次统计。
  2、表栏关系:6=1+2+3+4+5。
  3、“经费”以万元为单位,要求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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