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法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在各级司法警官院校开展廉洁教育。广泛开展学唱《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政歌曲活动。各单位普遍建立廉政教育宣传栏。2007年前,举行全系统反腐倡廉征文活动,编写全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录,摄制全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片。
三、健全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保证措施
努力构建有效制约司法行政权力行使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财的有效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规范就约束到哪里。及时做好制度的废、改、立,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努力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保证作用。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合理,权力配置适当。完善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按程序决策。凡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对全局和战略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逐步实行票决制。健全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对监狱劳教单位的巡视制度。
(二)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不断健全并严格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与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的管理和规范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监管制度。
(三)建立健全监狱劳教执法工作制度。完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减教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离监(所)探亲以及禁闭、严管、戒具使用等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制度。健全罪犯、劳教人员日常考核、立功(记功)呈报、安排会见通信、服刑(劳教)场所调动、工种安排等环节的工作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违法执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