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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眼镜产品透射比测量装置量值溯源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眼镜产品
透射比测量装置量值溯源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量函[2005]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透射比是衡量眼镜产品(包括眼镜镜片、装成眼镜、太阳镜、角膜接触镜等)防紫外线能力的重要指标。近来,国内一些检测机构在对眼镜产品透射比进行检测时,由于量值溯源渠道和技术依据不一致,出现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测量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为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视力健康,确保眼镜产品检测工作中的量值准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过计量认证,从事眼镜产品质量检测的技术机构使用的眼镜产品透射比测量装置(含分光光度计)必须定期送有关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校准。
  二、为了保证眼镜产品透射比测量装置的量值准确,计量技术机构对其开展校准,应当严格依照JJF1106-2003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履行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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