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全面落实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旅游、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整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要加强组织管理,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和分析,制订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旅游路线、景区道路及危险路段、重点路段的监控,严禁车船超载、超限和农用车载客。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在节前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关心群众生活,着力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以及农村“五保户”的实际困难,妥善安排好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关注市场需求,确保市场供应,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五、加强值守应急,保证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选择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有关应急部门要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