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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

  【验收标准】各项基础数据库内容应以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各类公告数据为准,并根据公告及时进行更新,更新时间不能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目前国家和省级药监局公告数据主要包括国家(省)药品质量公告数据、GMP认证数据、GSP认证数据、中药保护品种数据、行政保护公告数据等。
  【验收办法】查验数据库总数,并依据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各类公告,抽查数据细目
  第六条 数据管理人员要求
  【验收标准】企业应成立专门部门负责数据管理工作,并配备与所从事服务的工作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数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药品质量法律法规,熟悉临床常用药品知识,并具备对数据质量负责的能力和专业水平。数据管理部门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国家承认的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得少于数据管理人员总数的50%;零售连锁企业中具有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资格的人员比例不得少于数据管理人员的20%,但提供在线购药咨询的执业药师总数不得少于2名。
  【验收办法】查验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证书,并抽取相关人员访谈。
  第七条 系统技术方案
  【验收标准】系统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安全解决方案:包含对系统资产,业务关键信息,可能攻击源等进行综合性分析,希望达到的清晰明确安全指标,以及采用的安全手段和方法等内容。
  (二)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包含与系统安全相关的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机房管理制度,运行安全制度,核心信息和资产访问制度,备份恢复制度)等。
  【验收办法】查验文档,实地验证
  第八条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子系统
  【验收标准】交易服务信息系统必须包含以下子系统:
  (一)数据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两部分:交易产品数据管理和用户数据管理。
  (二)浏览查询子系统:提供多种方便灵活的方式,让用户通过系统对交易药品进行查看,并提供实时在线咨询服务。
  (三)交易管理子系统:对买方和卖方的药品交易进行撮合,达成交易价格以及相关成交条件,签订成交合同,并在成交合同的基础上提供订购和配送等相关服务。可交易进展情况应当可供实时查询。
  (四)结算管理子系统:记录与交易相关的资金结算信息,在需要的情况下通过支付网关,按照预先设定的交易规则,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在线资金结算。
  【验收办法】查验文档、现场功能演示
  第九条 交易服务信息系统监管子系统
  【验收标准】交易服务信息系统监管子系统应包含如下功能:
  投诉处理:接受并处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的投诉。
  信息发布:收集并发布有关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各种处罚、表扬和相关政策信息。
  市场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实时监测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交易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
  【验收办法】查验文档、现场功能演示、现场抽取数据检测。

  附件2: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申请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交易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__
  受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
│   │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   │    单位名称    │                  │
├───┼───────────┼──────────────────┤
│   │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   │    网站名称    │                  │
├───┼───────────┼──────────────────┤
│   │已取得的互联网药品信息│                  │
│   │  服务资格证书编号  │                  │
├───┼───────────┼──────────────────┤
│   │拟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                  │
│   │     务     │                  │
│   │    的范围    │                  │
├───┼───────────┼──────────────────┤
│   │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   │ 单位地址(详细填写) │                  │
├───┼───────────┼──────────────────┤
│   │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
├───┼─┬───────┬─┼───┬────┬───┬───┬─┤
│   │邮│       │电│   │  传真 │   │E-mail│ │
│   │编│       │话│(  │    │   │   │ │
│   │ │       │(│ ) │    │   │   │ │
│   │ │       │区│   │    │   │   │ │
│   │ │       │号│   │    │   │   │ │
│   │ │       │)│   │    │   │   │ │
├───┼─┴───────┴─┼───┴────┴───┴───┴─┤
│   │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
│   │     /      │                  │
│   │   域名/IP地址   │                  │
│   │   (详细填写)   │                  │
├───┼───────────┼──────────────────┤
│   │ 网站其它服务器所在地 │                  │
│   │  地址/域名/IP地址  │                  │
│   │   (详细填写)   │                  │
├───┼───────┬───┼─┬────────┬───────┤
│   │       │ 姓名 │联│    传真   │E-mail    │
│   │       │   │系│        │       │
│   │       │   │电│        │       │
│   │       │   │话│        │       │
├───┼───────┼───┼─┼────────┼───────┤
│   │ 网站负责人 │   │ │        │       │
├───┼───────┼───┼─┼────────┼───────┤
│   │ 网站联系人 │   │ │        │       │
├───┼───────┴───┴─┴────────┴───────┤
│   │     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的人员情况    │
├───┼─────┬──────────┬─────────┬───┤
│   │  姓名  │  毕业学校/专业  │对药品管理法律、法│技术职│
│   │     │          │规        │称  │
│   │     │          │和药品知识的熟悉程│   │
│   │     │          │度        │   │
├───┼─────┼──────────┼─────────┼───┤
│   │     │          │熟悉 □  一般□ │   │
├───┼─────┼──────────┼─────────┼───┤
│   │     │          │熟悉 □  一般□ │   │
├───┼─────┼──────────┼─────────┼───┤
│   │     │          │熟悉 □  一般□ │   │
├───┼─────┴─────┬────┴─────────┴───┤
│   │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   │企业的上级单位或投资者│                  │
│   │     名称     │                  │
├───┼───────────┼──────────────────┤
│   │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
│   │企业的上级单位或投资单│                  │
│   │ 位的地址(详细填写) │                  │
├───┼─┬───────┬─┼───┬────┬───┬───┬─┤
│   │邮│       │电│   │ 传真 │   │E-mail│ │
│   │编│       │话│   │    │   │   │ │
│   │ │       │(│   │    │   │   │ │
│   │ │       │区│   │    │   │   │ │
│   │ │       │号│   │    │   │   │ │
│   │ │       │)│   │    │   │   │ │
├───┼─┴─┬─────┴─┴───┴────┴───┴───┴─┤
│   │网站的│                          │
│   │栏目设│                          │
│   │置和主│                          │
│   │要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食品药│                          │
│   │品监督│(受理意见)                    │
│   │管理部│                          │
│   │门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盖公章)                    │
│   │   │年  月  日                   │
│   │   │                          │
│   │   │                          │
├─┬─┴───┴──────────────┬───────────┤
│食│(审核意见)              │           │
│品│                    │           │
│药│                    │           │
│品│                    │           │
│监│                    │           │
│督│                    │           │
│管│                    │           │
│理│          (加盖公章)    │           │
│部│年  月  日             │           │
│门│                    │           │
│意│                    │           │
│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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