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
第三季度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5年6月24日 保监厅发[2005]94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
现将2005年第三季度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005年第三季度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05年第三季度的保险新闻宣传工作要继续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保险业平稳运行和持续较快发展。
一、大力宣传保险系统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义和成果。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将于第三季度在保监会各派出机构和各保险公司开展。保险系统要结合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以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大对县域保险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对县域保险特别是农村保险的调查研究,全面系统地把握县域保险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大力推进县域寿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县域财产保险、实施农业保险试点等方面,不断总结各地区和各公司在发展县域保险方面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为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和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借鉴。
三、进一步开展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新闻宣传工作。一是大力宣传保险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宣传承保和理赔服务标准,加强社会监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保险基本知识、最大诚信原则、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保险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形象。三是配合做好信访工作的新闻宣传。新修订的《信访工作办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对此进行详细解读,有助于充分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监管机关的公信力。
四、密切配合业务监管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产险方面,将召开全国财产保险工作会议;在制度建设上,出台《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管理办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和《非寿险监管手册》;在车险方面,出台《车险定价准则》,继续做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宣传预热工作。寿险方面,9月初将在大连召开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第三季度将颁布《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与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搞好生命表编制工作。中介方面,制定《营销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