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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26号公告——申请承担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检测实验室的相关信息的公告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机构(盖章)
  日期:

  附件1-1:

申请指定的业务范围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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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依据的标准/认证 │   测试项目   │限制范围或说明│
│  │    │ 规则号、名称 │(仅供检测机构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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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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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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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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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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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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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在本表格中的申请范围均应获得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 │
│没有得到认可的请予以说明;                     │
│2.“依据的标准/认证规则号、名称”对检测机构应填写国家认监委发布的 │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规定的标准号/名称,对认证机构填写 │
│认证规则号/名称                           │
│3.“限制范围”可填写“能或不能”的检测项目,可依据哪种表述更为简洁 │
│来填写;“说明”项需对申请的检测项目(含借用仪器设备或分包)予以说明│
│。                                 │
└──────────────────────────────────┘


  附件1-2:

申请指定的信息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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