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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26号公告——申请承担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检测实验室的相关信息的公告

  北京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100020)
  联系人:韩京城
  电话:010-65994531
  E-mail地址:hanjc@cnal.org.cn
  附件:申请书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申请书





  申请机构: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认证/检测/检查机构申请承担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定。
  2.本申请书中带有□的条款为可选项,请在适用的□中打√。
  3.本申请书所有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
  4.本申请书用电脑打印,清晰、准确。

  1.申请机构
  法定注册名称:________
  其他名称: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4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E-mail:_______
  2.申请类别:
  □认证机构指定  □检测机构指定  □检查机构指定
  □初次指定    □再次指定   □扩大指定范围
  3.提供的资料
  3.1 本机构简介
  3.2 本机构章程
  3.3 本机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3.4 本机构获得国家认监委授权的认可机构的认可证书及认可范围(具体到项目)
  3.5 本机构受控质量手册(含组织机构图)及程序文件目录
  3.6 《申请指定的业务范围》(附件1-1)
  3.7 《申请指定信息调查表》(附件1-2)
  4.声明
  我代表本机构郑重声明:
  (1)本机构自愿申请成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从事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机构。
  (2)本机构愿意遵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各项规定;
  (3)本机构同意按指定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所提供的信息均正确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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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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