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转发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的函
(建质安函[2005]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转发给你们,作为工作参考。请你们进一步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研究制订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与行业发展司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的通知
(建质安[2005]569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对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提高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现将《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
2、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分值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违规记分办法
第一条 为增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提高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