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十运会射击
比赛步枪项目专用服装检测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由于国际射联新规则的实施,步枪项目服装检测程序有较大的变化,为了确保全运会射击竞赛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比赛步枪项目专用服装检测规定》,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现通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比赛步枪项目专用服装检测规定
二00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
射击比赛步枪项目专用服装检测规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
执行国际射联新规则对步枪运动员服装进行严格检查的通知》(体射运字[2005]66号文件)的规定精神,现制定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比赛步枪项目服装检测规定如下:
一、赛前服装检测方式、时间及要求
㈠检测方式
报到后先进行赛前检测,在各项目比赛前再进行硬度复测,复测合格的服装将集中封存,统一保管。
㈡检测时间
1.赛前检测:代表队报到后,按裁判委员会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武器、服装检查。
2.各项目赛前复测:每个项目正式比赛前一天,裁判委员会将指定时间、地点对参加该项目比赛的运动员的专用服装进行赛前硬度复测。
㈢赛前检测要求
1.裁判委员会根据竞赛日程通知运动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服装、武器的综合检测。
2.赛前检测过程中将依据规则对射击服装的厚度、硬度、长度、松紧度等内容进行检测,同时也对射击鞋、手套、皮带进行检测。
3.凡未进行赛前服装检测的运动员,其专用的服装不得参加赛前服装硬度的复测,该运动员也不得穿专用服装进行比赛。
4.赛前服装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可以提供一套备用服装送检,仍不合格,该运动员将不得参加服装复检,也不得穿专用服装进行比赛。
㈣赛前复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