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占用道路,充分发挥现有道路功能。
承担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维修、路政管理的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担负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随意将道路及其设施改作他用。要根据城市道路的结构、地上地下管线、养护维修计划和车辆及行人的交通流量组织疏导能力等情况,统筹安排、严格审批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和挖掘。审批占用、挖掘道路的权限集中在城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分散和随意下放。要搞好停车场和市场的规划布局,本着“谁建设、谁收费、谁养护”的原则,加快停车场和市场的建设速度,逐步做到停车进场(楼)、摊位入室。要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严格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路网和道路设施的功能,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保障交通畅通与安全。
三、加强统一规划,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步伐。
首先,要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管理。道路、交通等市政设施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与近期建设计划要统筹结合,合理布局,有计划地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好主要路口的渠化交通设施,有重点地打通堵头路和改造路口瓶颈地段。道路施工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各种地下、地面的管线和设施建设计划应当与道路建设和改造计划相协调,避免重复开挖道路,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其次,要管理好、使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包括各种税费在内的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维修资金。把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开拓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资金渠道。利用国内外贷款、发行建设债券等多种渠道筹措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于城市出入口堵塞严重的城市道路,交通部门和城建部门要密切配合,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用公路养路费给予补助。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逐步建立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的固定投资渠道问题,促进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的稳步发展。
成都、哈尔滨、南京等一些城市近十年市政建设的改革经验,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以道路建设为先导,市政公用设施、各种管线以及道路两侧房屋同步建设、综合开发,既筹集市政建设资金,带动了城市建设,又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应当积极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