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报告的通告
(1992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各直属机构:
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报告
国务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有了较快发展和明显变化。据统计,一九九一年底全国城市道路总长度为八万八千七百多公里,总面积为八亿五千三百多万平方米,桥梁总数为一万九千九百多座,均比一九七九年增加了两倍多。但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仍很突出,特别是在大中城市,“行路难”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目前,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道路数量不足,全国约有70%的城市没有形成干道网,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不到六平方米(经济发达国家人均道路面积一般在二十至四十平方米),交通拥挤阻塞。二是道路养护资金不足,城市道路失修失养严重,有四分之三的城市道路完好状况达不到合格标准。三是道路被任意占用、反复开挖的情况十分严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多家审批占道,任意改变城市道路的功能,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设摊点或把城市道路封闭起来改作集贸市场,有的城市占道数量已占全市道路总面积的10%;城市道路修了挖、挖了填,成了“拉锁马路”,严重影响交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为了使城市道路和交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服务,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切实做好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
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城市道路与交通是发展城市经济,保证城市功能的发挥和保证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设施。现代城市的发展要求有一个顺畅、安全、方便、舒适、快速的道路交通运输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把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条件,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一件大事来对待。统一思想,开阔思路,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使之适应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