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基础研究和新品种选育,选育、改良5个左右在高香气、低危害、抗病性等性状特别突出的品种,进行地方特色品种选育。建立完善烟草种子育繁推体系和烟草种质资源共享平台。
(三)实现突破阶段(2011—2015年)
培育一批突破性烟草新品种,全面提高我国烟草育种整体水平。选育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烟草品种,满足中式卷烟对原料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
六、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战略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国家烟草专卖局长任组长,分管科技、人劳、财务、烟叶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科教司、人劳司、财务司和中国烟叶公司等相关部门领导任小组成员。
2.战略工程领导小组下设战略工程办公室。由国家局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实行项目制管理
1.加强育种工程管理。烟草育种基础研究和品种选育工作以科研项目的形式管理;种质资源共享平台的建立以科技专项的形式管理;中国烟草基因组计划由国家烟草基因研究基地组织实施和管理。
2.采取项目负责制,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育种工程重大科研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招聘、评审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决定项目组科研人员的组成,制订和落实项目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1.强化激励机制。
建立后补助制度。对具有一定应用面积和较好社会效益的品种予以后补助。
强化奖励力度。对通过省级或国家级审定的品种,视推广面积大小授予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进步奖的相应奖励等级。
保障育种人员收入。保障科研人员基本收入,重奖在烟草育种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
2.建立烟草品种保护制度。
制定《烟草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新品种权的内容、归属和转让政策,建立烟草新品种的奖励措施,切实保护烟草新品种育成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四)推行烟草新品种两级审定制度
全国推广的品种实行一级审定制度,由全国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定。
部分主产烟叶省(云南、贵州、福建、山东)实行二级审定,由全国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7名左右委员及本省5名左右从事烟草品种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省级审定专业组负责省级品种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