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商务部等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地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尽快开展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月活动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准备阶段(2005年7月~2005年8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兴商系列创建活动,为“诚信兴商宣传月”挖掘宣传素材,并筹备“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前期工作;第二,实施阶段(2005年9月1日~2005年9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实施阶段采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重点,分时间段承办的方式进行。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制定宣传月的宣传报导总体方案。
  9月1日~9月6日,由工商总局、中消协共同承办,配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通过“守合同,重信用”等创建活动,重点宣传《合同法》、《公司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鼓励企业建立信用制度,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
  9月7日~9月13日,由税务总局承办,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活动主题,以普及税法知识、增强税法观念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作为重点,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9月14日~9月20日,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外汇局联合承办,结合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外经贸领域诚信宣传活动;
  9月20日,结合第三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将诚信兴商纳入宣传内容;
  9月21日~9月25日,由质检总局承办,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食品质量安全周”和“千家商场(超市)优质食品大联展”等活动的成果;继续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产品质量放心承诺”等活动,促进企业从源头抓质量,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建设;
  9月26日~9月30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中消协共同承办,结合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通过“百城万店信用行”、“百城万店价格诚信”、“价格信得过”、“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各地商务、价格、工商、国税、地税、质检、海关、外汇等主管部门以及各地消费者协会要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一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各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