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部关于构建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网络的通知

  联系人:沈冬柏
  联系电话:010-65293022
  传真:010-65293067
  电子信箱:shendb@mo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人事劳动司(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36
  附件:关于成立交通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交通部
                             2005年9月7日

  附件:

交通部关于成立交通部职业

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交人劳发[2003]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部属单位:
  为规范交通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执(从)业秩序,保证交通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以适应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确保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部决定在交通行业关键岗位建立职业资格制度。为加强对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工作的领导,部决定成立交通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交通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希捷 (交通部副部长)
  副组长:凤懋润 (交通部总工程师)
      曹右安 (交通部总工程师)
      何 捷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司长)
  成 员:王 玉 (交通部副总工程师)
      朱永光 (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司长)
      董学博 (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司长)
      许如清 (交通部财务司司长)
      张剑飞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
      苏新刚 (交通部水运司司长)
      孙国庆 (交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
      刘功臣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
      宋家慧 (交通部救助打捞局局长)
      李科浚 (中国船级社社长)
      陈瑞生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审定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考试实施办法、考核认定办法等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管理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以及各专业之间的关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