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交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字[2005]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厅(局)、交通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HAN阻隔防爆技术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可有效防止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因静电、明火、枪击、碰撞、误操作等引发的爆炸事故的发生;对抑制这些储罐或容器在火灾情况下的火焰高度效果显著,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热辐射,有利于提高灭火效果;大幅度降低成品油在运油车槽罐内的浪涌强度,明显提高运输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少轮胎磨损,稳定槽罐内的温度。根据阻隔防爆技术研究和检测检验成果,结合HAN阻隔防爆技术实际应用积累的成功经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和颁布了安全技术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2005)、《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3002-2005)(以下统称阻隔防爆技术标准)。今年以来,吉林、江西、山东、河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省(区)积极组织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规范HAN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HAN阻隔防爆技术应用范围
  新建汽车加油(气)站、采用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的加油(气)站,以及现有的汽车加油(气)站技术改造,要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相关规定。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时,要积极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保证安全。HAN阻隔防爆技术主要用于:
  (一)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汽车加油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要求的埋地油罐。
  (二)城镇人口密集区、重点目标周围的汽车加油(气)站的埋地油罐。
  (三)构成重大危险源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成品油库的储罐。
  (四)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储罐。
  (五)采用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
  引导和鼓励新建、改建、扩建汽车加油(气)站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或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储罐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