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试行)
(2005年8月30日)
一、概述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染疫的家畜是人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人由于接触患病的牲畜及其产品或其污染物而感染布病。布病不仅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同时影响畜牧业、旅游业、国际贸易及经济发展。
我国布病疫情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曾得到较好控制,发病率一度低至0.02/10万左右,90年代中后期,布病疫情有所回升,2003年人间疫情发病率达0.48/10万,部分省区出现暴发和流行。为此,必须加强监测工作,以及时发现疫情,掌握疫情动态,预测疫情发生趋势,为制定全国布病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根据《布鲁氏菌病监测标准》(GB16885-1997),和全国布病疫情态势,制定此方案。
二、监测目的
1.掌握我国布病疫情动态、流行规律,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2.为预测布病流行趋势、制定防治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定义
(一)病例定义
1.诊断原则
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2.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内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2)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痛,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3)实验室初筛:布病玻片、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内变态反应阳性。
(4)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5)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检查,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滴度1:40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