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宿主动物种群:固定监测点和流动监测点,每点每监测月捕获30~50只鼠类,计算鼠种构成比。
(4)媒介监测:
①鼠体蚤指数:固定监测点,每月梳检鼠类及其他鼠型动物30~50只;流动监测点,每月梳检20只;蚤分类鉴定,计算蚤指数和染蚤率;
②室内地面游离蚤:固定监测点,在居民区内每月布放粘蚤纸150张,每室5张,晚放晨取检蚤;流动监测点,每点在居民区内布放粘蚤纸150张,每室5张,晚放晨取检蚤,蚤分类鉴定,计算地面游离蚤指数。
(5)病原学及血清学监测:
①病原学:在动物鼠疫流行地区,每月或每点用鼠疫细菌学方法检查各种动物30~50只,全年不少于500只;在非动物鼠疫流行地区,每月或每点用鼠疫细菌学方法检查各种动物20~30只,全年不少于300只;监测中获得的蚤全部按同一寄主,同一蚤种,同一地点分组(5~10只/组)进行鼠疫细菌学检验。面区监测,以病死鼠为重点监测对象。
②血清学:用鼠疫间接血凝试验或放免试验方法,如果检出放免阳性标本,必须进行间接血凝试验加以确证。在动物鼠疫流行地区,每月或每点采动物血清20~30份,全年200~300份。在非动物鼠疫流行地区,每月或每点采鼠血清不少于30~50份,全年500~1000份。
7.青海田鼠疫源地
(1)监测时间及范围:监测时间5~9月。以监测点为中心,监测面积10000~20000h㎡,收集可检材料可外扩10km。
(2)景观调查:以地貌、植被、田鼠数量三项指标划分地理生境,绘1:10000比例尺生境分布图。
(3)宿主数量监测
①青海田鼠数量:用12小时夹日法,按监测区各类生境面积0.2%~0.5%比例分层抽取样方。在鼠密度≥100只/h㎡时,以0.25h㎡为单元;在鼠密度<100只/h㎡时,以1h㎡为单元。全年不少于20个样方。
②野外夜行鼠调查:在调查期间,以白面油饼为诱饵,以月为单位,选择有代表性的2~3种生境,每月不少于300夹次。
③青海田鼠生态学观察:6~8月,每月观察50只以上青海田鼠的鼠龄、性别,并观察50只繁殖雌鼠的胎斑数、幼仔数。
(4)媒介监测
①青海田鼠体蚤:每月梳检青海田鼠30~50只,蚤分类鉴定,计算蚤指数和染蚤率。
②青海田鼠巢穴蚤:每月挖青海田鼠有效巢5~10个,蚤分类鉴定,计算蚤指数和染蚤率。
(5)病原学及血清学监测
①病原学:用鼠疫细菌学方法,全年检验青海田鼠200~300只;对获得的蚤全部分类,按同一地点、同一寄主、同一蚤种分组(10~20只/组)进行鼠疫菌分离培养和动物试验。
②血清学:用鼠疫间接血凝方法,检验青海田鼠血清100~200份,抽检牧犬血清30-50份,必要时对藏系绵羊进行血清检验,对腐败的动物材料应做反向血凝试验。
四、监测系统的组成与职责
(一)鼠疫监测系统的组成: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疾控机构组成4级鼠疫监测网络。
(二)职责
1.国家级疾控机构:提出全国鼠疫监测计划、方案,监测和疫情等资料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组织鼠疫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承担全国鼠疫防治和监测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国家级鼠疫监测点的技术管理工作;为拟定鼠疫防治监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全国鼠疫防治监测专业技术骨干及培训师资的相关培训工作。
2.省级疾控机构:提出本省(区)鼠疫监测计划、方案,负责监测和疫情等资料的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承担对地(市、州、盟)及县(市、旗)鼠疫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本省内国家级鼠疫监测点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省级固定监测点监测及指导检查工作;承担本省(区)监测过程中鼠疫菌株的复判与鉴定,对分离获得的鼠疫菌株按规定送国家鼠疫菌种保藏机构;负责本省(区)血清阳性标本的确证工作;承担本省(区)鼠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