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实施安保工程判定标准的路段情况(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以及相应的安保工程处治对策。辖区内没有符合判定标准路段的,请说明近三年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情况及采取的安保工程处治对策。
六、评分标准及办法
样板路检查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整度检测部分40分,现场检查部分60分。
路况检查评分的计算方法参照全国检查进行,IRI全线最低的为满分40分,第二名为36分,其余按4分的差值依次递减。评定分数由我司根据路况检测结果计算。
现场检查评分的计算方法为:达标率×60分。达标率=(全面检查合格率×50%+重点抽查合格率×50%。合格率=[(优秀项目数×1.0)+(良好项目数×0.8)+(合格项目数×0.6)]÷检查项目总数×100%。现场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
七、检查组应提交的材料
检查全部结束后,检查组应向部提交以下材料:
1、沿线各省提供的资料;
2、各省份的检查评分汇总表及交换意见报告;
3、全线检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全线创建基本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含安保工程)、检查评比结果及基本评价、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八、工作要求
样板路检查要严格按照全国检查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五不准”、“八不准”等工作纪律。
附件1:
109、202国道文明样板路建设检查评分汇总表
受检省份: 检查路段: 2005年 月 日
┌────┬────┬────┬────┬────┬────┬───┐
│ 项目 │ 检查 │优秀项目│良好项目│合格项目│不合格项│合格率│
│ │ 里程 │ 数 │ 数 │ 数 │ 目数 │(%) │
├────┼────┼────┼────┼────┼────┼───┤
│全面检查│ │ │ │ │ │ │
├────┼────┼────┼────┼────┼────┼───┤
│重点抽查│ │ │ │ │ │ │
├────┴────┴────┴────┴────┴────┴───┤
│ │
│达标率=全面检查合格率×50%+重点抽查合格率×50%= │
│ │
├─────────────────────────────────┤
│合格率=[(优秀项目数×1.0)+(良好项目数×0.8)+(合格项目数× │
│0.6)]÷检查项目总数×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