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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设系统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设系统抗震
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5]4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精神,加强建设系统抗震防灾管理工作,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于2005年7月28日至2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了“全国建设系统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

全国建设系统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精神,加强建设系统的抗震防灾管理工作,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于2005年7月28日至2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了“全国建设系统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同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尚春明同志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抗震办公室主任(处长),以及全国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工业大学的专家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王铁宏同志在会上总结了近年来全国建设系统在工程抗震领域所做的主要工作,通报了今后抗震防灾工作的主要思路,结合目前抗震防灾面临的新形势,从八个方面调整未来抗震防灾工作的思路从八个方面对各地抗震防灾工作提出了要求。尚春明同志介绍了下一步抗震防灾法律法规建设的设想,通报了《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草案)》的修改情况,对《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颁布后的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徐波同志作了会议总结,强调要充分发挥现行工程监管机制的作用,不断寻求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上的突破,全面提高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上,云南、江苏、新疆、福建、甘肃省(自治区)建设厅抗震办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抗震工作情况和主要经验。与会代表围绕如何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搞好抗震防灾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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