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部门
进一步做好2005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5]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的安排,我部研究制定了《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的安排,分工我部参与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三是配合有关部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部党组高度重视对《分工意见》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了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做好2005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巡视检查。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加强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等行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劳动保障部法制司牵头,建设部、公安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
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同时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做好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对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劳动保障部法制司牵头,建设部、公安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
三是继续抓好专项检查。在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等行业,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减少并杜绝新的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专项检查,会同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继续抓紧历史陈欠和去年新发生拖欠的清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明确欠薪责任主体,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劳动保障部法制司牵头,建设部、监察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