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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切实预防和遏制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及集中开展暑期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抓住当前正值暑期学生放假、便于学校整改火灾隐患的有利时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依法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切实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对学生、教职员工宿舍(公寓)和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儿童活动室、休息室、礼堂、会议室、锅炉房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强化措施,依法督促整改,务必做到“六个必须”:对于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于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对于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必须责令立即清除;对于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未按住宿学生数配备固定插座的,必须责令开学前整改完毕;对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必须责令开学前整改完毕;对于消火栓、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必须责令开学前修复开通。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消除火灾隐患上下功夫,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当前天气炎热,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汲取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近期部署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消防产品专项治理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切实采取坚决措施推动整改。同时,针对村民、居民和个体小企业火灾多发的情况,要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对辖区农村、社区和个体企业、“三合一”场所、小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举一反三,进一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村民和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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