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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五)认真总结,重点抽查。年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各地应及时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此表与年检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的重要问题和共性问题、处理情况以及意见和建议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今年第四季度,总局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地年检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
     2.注册税务师年检登记表
     3.省(区、市)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情况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1:

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




┌───────┬───────────┬─────┬─────┐
│事务所名称  │           │编号   │     │
├───────┼───────────┼─────┼─────┤
│地址     │           │注册资金 │     │
├───────┼───────────┼─────┼─────┤
│组织形式   │           │分支机构数│     │
├───────┼───────────┼─────┼─────┤
│所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注册税务师数 │           │从业人员数│     │
├───────┼───────────┴─────┴─────┤
│执业行为   │                       │
├───────┼───────────────────────┤
│财务管理   │                       │
├───────┼───────────────────────┤
│分支机构   │                       │
├───────┼───────────────────────┤
│其他方面   │                       │
├───────┼───────────────────────┤
│年检结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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