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升级总局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子网站,积极推动网站应用,提供网上企业名称预核准、网上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等电子工商业务。继续推行和完善首办责任制。
办公厅、法规司、公平交易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商标局、商评委、信息中心,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四)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总局机关大额资金审批、分配和使用制度,基建工程工作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办公厅、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坚持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办公厅
(二)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1.对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
2.制定《竞争上岗工作制度》、《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人事教育司
3.修订和完善总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4.建立健全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人事教育司、各省(区、市)工商局
5.总局组织检查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人事教育司,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6.逐步建立干部任用工作的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
人事教育司,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三)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
1.在行政审批工作方面,重点对广告监管、市场监管、企业注册、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定等审批程序、时限、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在执法办案方面,重点对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等进行监督,并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案源处理、立案、调查、定案、执行等环节,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全程监督。在行政性收费方面,重点对事前(定费)、事中(收费)、事后(结果公示)的全程进行监督,强化对票据领购、结报、稽核、缴销等环节的监督。要采取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法规司、办公厅、公平交易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人事教育司、商标局、商评委、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2.完成队伍教育整顿“五项清理”工作。
总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全系统换发“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法规司、人事教育司,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4.总结、完善和推广执法督察的经验和做法。
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法规司、人事教育司
5.对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情况进行检查。
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四)加强对财物管理权的监督
1.对每年拨付的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办公厅、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2.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完善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
办公厅、各省(区、市)工商局
(五)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监督
1.继续推行登记注册大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
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商标局、信息中心,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2.论证通过“金信工程”总体技术方案。
信息中心
3.制定下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总局、省局、市局三级12315数据库和总局、省局两级12315数据分析中心,形成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工商所五级12315行政执法信息化计算机网络,实现网上操作和调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