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完善干部民主推荐相关制度、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干部交流制度。
人事教育司
(三)深化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1.加强立法立规,完善市场规则,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法制保障。研究制定总局2005年至2007年立法计划。加快《
反不正当竞争法》、《
合伙企业法》、《
广告法》、《
商标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的起草工作,抓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商标代理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修改、废止工作制度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适应完善法规配套规章和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需要,适时制定发布行政规章。
法规司、公平交易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商标局、商评委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运作。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牵头认真抓好《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设工作。
外资注册局、企业注册局、个体司
(2)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完成《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
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市场司、广告司、个体司
(3)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评价,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制定配套制度。总局对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司、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商标局、商评委
3.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研究、总结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五项清理”中有关执法程序方面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修订《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法规司、公平交易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商标局、商评委、总局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提出对基层执法正确把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性意见。
法规司、公平交易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商标局、商评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3)建立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执法活动加强检查、评议、考核。在部分省(区、市)工商局进行试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
法规司、公平交易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商标局、商评委
(4)建立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法规司、公平交易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外资注册局、广告司、个体司、商标局、商评委
(5)探索推行执法执纪情况回访制度。
总局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法规司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行政收费行为。
(1)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认真清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进一步规范收费票据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阳光收费”、银行代收费的做法和经验。对行政性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办公厅、法规司
(2)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
办公厅
5.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