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
1.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
党组中心组学习办公室
2.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制定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培训规划。
人事教育司、培训中心
3.制定加强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意见。
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4.提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教育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给所属单位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
机关党委、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二)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面向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人员
1.举办优秀共产党员陶志捷、黄明光等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廉洁执法,永葆先进”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主题教育活动。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
2.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双先”表彰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适时剖析一些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分层次进行警示教育。
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3.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艰苦奋斗和廉洁从政的意识。
机关党委、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4.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机关党委、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三)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
1.建立和完善人事教育、机关党委、培训中心、宣传中心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培训中心、宣传中心,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2.制定《2005—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才建设规划》、《基层建设纲要》,要增加充实反腐倡廉教育内容。
人事教育司
3.组织编写《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
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培训中心,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4.开设反腐倡廉专栏或网页。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在《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工商行政管理》、《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报刊开设廉政专栏,“工商行政管理网”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开设工商反腐倡廉网页。
宣传中心、信息中心、工商报社、工商出版社、消费者报社、工商学会、研究中心
5.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抓好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工商廉政文化示范点。总结经验,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机关党委和人事教育司、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省(区、市)工商局,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二、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办公室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办公厅
3.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要按照总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从本单位的职责特点出发,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措施。
机关党委、各司(厅、局、室)和直属单位
4.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修订和完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公开承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等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等制度。制定《总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办公厅、外事司,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5.严格执行外事纪律。
外事司、办公厅,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协助
6.各单位制定《廉政守则》。
机关党委、各司(厅、局、室)和直属单位